 证据能力和证明力是很容易混淆的概念。  证据能力是指某个人或者团体获取、处理和运用证据的能力,即分析并且收集证据的能力。 证据能力的好坏取决于分析师的专业性和对证据的解读技能; 与证据能力不同,证明力是指分析师或团体在与他人(如本身审计人员或法庭)交流和通过推理和分析证据来支持、反驳、证明或驳斥某个论点的能力?  证明力依赖于记录、分析和运用证据的能力。 在实践中,当需要证明某个事实或者论点时,需要依靠证据能力和证明力; 证据能力在证明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因为证据是证明的核心,而证明力是解析证据并将其转化为有力证明的能力? 因此,这两项能力的结合是非常必要的? 总之,证据能力和证明力虽然紧密相关,但可以看作两个不同的概念!  证据能力强的分析师能够收集到更充分而有说服力的证据,并能利用这些证据来支持或反驳某个论点。  而证明力强的人则能根据收集到的证据进行推理和分析,并将其转化为有力的证明来支持某个论点。 三大诉讼发证明的区别和联系?  三大诉讼发证明的区别和联系一,区别:1,证明责任的分配不同。 在刑事诉讼中,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以及刑责轻重的责任由审判机关;  检察机关、侦查机关承担。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 行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则由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承担,原告不承担证明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责任?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则不以诉讼地位的特定化决定证明责仟承担的主体,而是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分别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 2,证据的种类有所不同; 书证、物证? 视听资料; 鉴定结论。 勘验笔录、证人证言等,是三大诉讼共同的证据种类。 被害人陈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诉讼特有的证据种类。  现场笔录是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诉讼特有的证据种类。 需指出,刑事诉讼法将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陈述”,分解为“被害人陈述”和“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两项。 3,证明标准的法律规定不尽相同! 对证明标准,我国三大诉讼法采取的术语不同! 《刑事诉讼法》第162条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只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才能对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153条规定“事实清楚”,与刑事诉讼法相比,少了“证据确实?  充分”的要求。 《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的是“证据确凿”,与刑事诉讼法相比,不仅没有“事实清楚”的要求,而且也没有“证据充分”的要求! 4,证明对象不同? 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主要是有关犯罪行为构成要件和量刑情节的事实;  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主要是民事纠纷产生和发展的事实和民事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事实。  行政诉讼的证明对象主要是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有关的事实。 5,证明的程序规则不同; 由于证明程序是诉讼程序的一个组成部分,与诉讼程序具有一致性,所以,三大诉讼程序的不同决定了相应的证明程序也不同; 刑事诉讼特有的证明程序是侦查和审查起诉程序,如讯问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的程序? 民事诉讼特有的证明程序规则体现在处分原则和辩论原则之中! 行政诉讼特有的证明程序规则是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调查收集证据等? 二,联系:证明是沟通实体法和诉讼法的纽带,是横跨两大法域的综合概念! 因为,实体法的抽象规定和一般原则要落实到具体案件上,就必须对实体法规范的要件事实进行证明! 从实体的规定上说,证明源自实体法的要求; 从形式的规定上说,证明则是由诉讼法加以调整的。  这一点,是刑事、民事、行政等三大诉讼法中的证明的共同特征。  三大诉讼证明的方式也是相同的,都采用逻辑椎理。  司法认知和推定等方法。 另外,三大诉讼证明的主体也是相同的,即都是司法机关或者司法人员! 当事人和律师!  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根据司法实践总结的以下几点可以作为证明婚外情的有效证据? 一是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决定书;  卖淫嫖娼在我国仍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进行打击时往往也做得很绝,不但出具书面处罚决定书,还会罚款、甚至治安拘留,可谓铁证如山,当事者有口难辩。 二是“保证书”、“悔过书”等一类书面文字,婚外情突然暴露,过错方为息事宁人往往慷慨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过,这实际上属于亲笔供词,日后难以翻供?  三是双方亲密合照、租房合同、购物凭证等,婚外情者不乏家外有“家”,这个“家”要么临时租赁的,要么一郑千金购买以博得红颜一笑,不管是租赁合同,还是购房合同,合同上的名字通常让婚外情者脱不了关系。  四是双方往来的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由于短信、电子邮件等虚拟性质,提交法院前,应先通过公证机关公证,才可以成为合法证据被法院采纳。 原始证据是指从直接来源与案件出的第一手证明材料? 如犯罪现场遗留的物品,痕迹等! 而传来证据是经过转手传抄等第二手或者第二手以上的材料,如各种物证的复制品,证人转述从别人听到的情况等.传来证据由原始证据派生而来,其证明力小于原始证据,但是多个传来证据的发现可以联系起来从而发现原始证据,所以两者的联系很密切?  传来证据与传闻证据的联系1、都是以是口头的或书面的陈述,也可以是意图表示某主张的行为(如点头,打手势),无意识的行为不在此列。 2、都是证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1、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2、物证原件或者与物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3、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4、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 5、当事人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和理由的鉴定结果; 6、对方认可或者不足以反驳的证据。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认可或者提出的相反的证据不足以反驳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证明力。  另一方当事人有异议并提出反驳证据,对方当事人对反驳证据认可的,可以确认反驳证据的证明力。  如贷款人出示借据、借条等证据,借款人认可的,或者借款人出示贷款人给其出具的“收据”等证据,证明债务已经清偿,而贷款人认可的,这些证据当然具有证明力。  7、证明力较大的证据。 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 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出裁判! 8、自己认可的证据;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在起诉、答辩状、陈述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承认的对己方不利的事实和认可的证据,应当予以确认。 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1、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证明力较大的有:(1)保证书、道歉书、悔过书等。  (2)嫖娼事件被查出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做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 (5)人民法院对一方的重婚认定法律文书! (6)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共同场所出双如对、携手拥抱或进入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等。 2、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证据有:(1)遭受家庭暴力后,一方的悔过书,其中承认自己有家庭暴力行为! (2)向妇联等机构投诉的证据、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进行调解的证据! (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介绍信。 (4)遭受家庭暴力后,要及时到医院就诊,严重的要进行伤情、伤残鉴定,并保存好诊断证明书、验伤报告及伤残鉴定书;  (5)有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可以劝说证人出庭作证或提起证人证言,最好协同证人到公证处进行证据公证。 3、证明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有:(1)遭受虐待、遗弃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 (2)妇联或居委会进行调解的调解记录! (3)因虐待或者遗弃导致的疾病或伤残而由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验伤报告及伤残鉴定书。 (4)对一方或双方有虐待对方亲属的事实,邻居等有关人员的证言。 4、有赌博、吸毒等恶心屡教不改的:(1)亲属、朋友、邻居等证人证言或证明; (2)所在单位、村委会或居委会对赌博或吸毒等行为的教育证明,如证人或证言。 (3)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或劳动教养委员会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书; (4)司法机关作出的有罪判决书! 5、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1)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 (2)当地居委会的证明? (3)所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证明(4)知道了解分居事实的房东或、邻居亲自作证或由其出具的证言!  (5)双方的书信来往、录音等证据,需要注意的是录音谈话要涉及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只要对方也承认因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要和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  (6)分居期间如有其他同居人,同居人的证明。  (7)分居期间一方在外打工而办理的暂住证等。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1)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 (2)人民法院对一方失踪的判决书; 拿出对应的离婚证据,即使对方不同意离婚,也不能阻止法院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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